作者:邱啟新(天主教輔仁大學景觀設計學系助理教授)[1][2]
摘要(ABSTRACT)
--本文探討鄰里公園更新對於公園休閒生活所型塑之常民文化之衝擊,以社會文化永續性概念作為分析架構。研究透過質性研究之行為地圖法與半結構訪談蒐集田野資料,發現地方居民對於公園之需求與改建期望,不僅是一種實質機能問題,而是鑲嵌在都市政治、經濟脈絡之現象。本文以文化生態、文化多元性、社區關係,作為討論社會文化永續性之三大面向,以行為地圖調查民眾領域界定方式與空間分佈,結合訪談發掘公園更新前之文化生態與社區關係;繼而將里民論述分為感知差異、包容他者、干預活動,作為辨識文化多元性之元素。最後探討公園處更新社子公園之實質內容,指出影響社子公園更新模式之主要因素,發現更新政策具備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與簡化維護管理工作之特質,在公部門主導下有條件地保存了公園局部樣貌,但仍大幅改變整體景觀,降低民眾使用公園之自由,對社會文化永續性各面向造成影響。結論反思臺灣當前鄰里公園更新政策,提出專業性與政策性建議。
關鍵字(KEYWORD)
鄰里公園 | 更新 | 社會文化永續性 | 參與式設計
鄰里公園 | 更新 | 社會文化永續性 | 參與式設計
一、前言
鄰里公園為臺灣社區重要公共空間,是結合運動、休憩、社交功能之庶民生活場域,鄰里公園作為里民日常生活交流互動之公共場域,具備重要社會機能與文化涵養角色。國內外公園之再設計與更新,著重設施汰換與綠美化工程,提升視覺品質,滿足普遍性之運動休閒目的,過程中,部份具在地特殊性或多元社群之日常需求,因與政策倡導之環境意象背離,常在專業導向之規劃藍圖之外。主管單位藉由拆除堪用設施,及全面性空間重整,排除或減緩管理單位認定不合宜之行為,營造利於都市發展之意象,連帶影響社區文化與公共空間活力,也因此引發國際學界對公園社會永續性與文化多元性之檢視(Fenster 2004; Low, Taplin & Scheld 2005; Marne 2001)。
臺灣都市計畫於各行政區皆劃定鄰里公園用地,近年來臺北市公園處啟動多處鄰里公園改造計畫,提升環境意象與改善空間窳陋性,但也因此潛在衝擊民眾活動,與社區公共生活之可能性。政策引導之鄰里公園更新政策,與在地文化生態,存在複雜之交互影響性,面對當前臺灣公園更新政策之普遍性,我們需對鄰里公園之民眾使用行為模式、社會文化脈絡,與更新政策之互動性,有更正式之學術討論。
本文以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公園為例,探究臺灣鄰里公園之社會文化永續性,本文所探討之「文化」屬於經由日常生活休閒活動體現之常民文化,公園作為提供社區休閒遊憩機能之公共空間,是形成此類文化之重要場域。研究發掘民眾對公園之依賴與背後之地方政治,與政府主導之更新計畫存在互相折衝與妥協之現象,繼而影響更新之設計內容與政策走向,繼而影響公園休閒文化之存留。研究透過質性方法,以行為調查與半結構訪談蒐集環境行為與使用者經驗資料,釐清地方居民對於公園實質需求,與更新計畫之衝擊。藉由文獻理論探討,萃取文化生態、文化多元性、社區關係,作為討論社會文化永續性之三大面向,結果討論第一部分以行為調查發掘民眾領域界定方式與空間分佈,發掘社子公園更新前之文化生態,結合訪談理解社會關係;第二部分訪談里民環境經驗發掘現存之文化多元性;第三部分探討公園處更新社子公園之策略與實質內容,指出影響社子公園更新模式之主要因素,再檢驗發展導向之公園更新設計,對上述三大面向之潛在影響。結論綜合分析政府與地方互動下之公園更新政策對社會文化永續性造成之潛在衝擊,反思更新內涵,提供具體建議予政府、專業者與社區。
二、社子公園更新計畫背景
社子公園位於臺北市士林區,位於延平北路六段社子派出所後方街廓,於永倫里、社園里、社子里、社新里四里交會處,面積為10,066平方公尺,此區屬於社子生活圈,不屬於社子島範圍,但發展上深受社子島影響。社子島地勢低漥,1963年葛樂禮颱風造成臺北市嚴重水患,1970年起社子島配合大臺北防洪計畫規劃為限制發展區,禁止開發新建物,以作為臺北市防洪地區(劉依晴、蔡清文 2015)。後續再因對岸三重、蘆洲堤防先後完成,社子島承擔洪泛風險再增高,市政府1993年起重新調整社子島發展定位,提出配套之防洪計畫及都市計畫。2000年都市發展局與捷運局委外辦理「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都市計畫檢討及開發方案評估(含聯外大眾運輸系統整合規劃) 」,從生態城市、都市防災、土地開發、人工地盤等面向檢討並修訂細部計畫,將社子島規劃為兼具親水、休閒、觀光機能之多功能生活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2014)。雖然自此社子島在政策上初步開始接軌臺北市整體都市發展,實質開發仍未落實,至今當地仍多屬屋齡久遠之低層磚房與違建鐵皮屋。
由於四十餘年限制開發,使社子島地區發展落後臺北市其它地區,連帶延遲社子生活圈都市機能發展,社子生活圈也因長期受社子島早年易淹水負面刻板印象影響,即便在社子島經過整治後,仍屬成長緩慢之都市邊陲地帶。社子公園為社子生活圈最大公園,位處中心區位,源自日治時期三樂建設在社子地區興建公寓時,一併闢建之三樂花園,以中式假山、水池、涼亭為主題。自1999年臺北市政府將三樂花園徵收,更名為社子公園後,至今里民使用活躍。2013年臺北市政府以年代久遠、公園老舊為由,委託民間顧問公司進行公園改建設計,目前尚未施工,但已具更新設計方案。
社子公園作為本文之研究個案,其代表性可就以下幾點說明。首先,社子公園為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2013年至2014年度計畫更新之十四處鄰里公園之一。公園處針對更新計畫所擬定之為民服務白皮書中,羅列各種更新之理由,包括設施老舊、不符民眾需求,創造多元化活動、生態環保,與配合都市計畫檢討,或周邊都市整體風貌更新等目標(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2015)。大部分公園更新涉及多項規畫目標,數案為兩座聯合更新,其中以社子公園更新理由最為單純,包含「部分設施已老舊損壞,且公園原規劃已不盡符合民眾需求」,公園處期待將之規畫為「具有地方特色、多元活動、生態價值的現代化鄰里公園」(同上),故相對其它鄰里公園來說,所宣稱目標符合本文欲探究之社會文化永續性概念。
此外,社子公園基地獨立性高,更新上牽涉相關計畫之因素較少,故作為本文個案,具有理論與實證研究之合理性,可檢視公部門是否實踐多元文化與符合民眾需求之論述,與所謂生態價值是否涵蓋文化生態內涵。此外,社子公園雖位處社子島南側低度發展地區,但近年來鄰近地區已出現部份新興住宅,使周邊地區浮現使用者社會、經濟背景差異,具備探討文化多元性之適切性。
鄰里公園為臺灣社區重要公共空間,是結合運動、休憩、社交功能之庶民生活場域,鄰里公園作為里民日常生活交流互動之公共場域,具備重要社會機能與文化涵養角色。國內外公園之再設計與更新,著重設施汰換與綠美化工程,提升視覺品質,滿足普遍性之運動休閒目的,過程中,部份具在地特殊性或多元社群之日常需求,因與政策倡導之環境意象背離,常在專業導向之規劃藍圖之外。主管單位藉由拆除堪用設施,及全面性空間重整,排除或減緩管理單位認定不合宜之行為,營造利於都市發展之意象,連帶影響社區文化與公共空間活力,也因此引發國際學界對公園社會永續性與文化多元性之檢視(Fenster 2004; Low, Taplin & Scheld 2005; Marne 2001)。
臺灣都市計畫於各行政區皆劃定鄰里公園用地,近年來臺北市公園處啟動多處鄰里公園改造計畫,提升環境意象與改善空間窳陋性,但也因此潛在衝擊民眾活動,與社區公共生活之可能性。政策引導之鄰里公園更新政策,與在地文化生態,存在複雜之交互影響性,面對當前臺灣公園更新政策之普遍性,我們需對鄰里公園之民眾使用行為模式、社會文化脈絡,與更新政策之互動性,有更正式之學術討論。
本文以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公園為例,探究臺灣鄰里公園之社會文化永續性,本文所探討之「文化」屬於經由日常生活休閒活動體現之常民文化,公園作為提供社區休閒遊憩機能之公共空間,是形成此類文化之重要場域。研究發掘民眾對公園之依賴與背後之地方政治,與政府主導之更新計畫存在互相折衝與妥協之現象,繼而影響更新之設計內容與政策走向,繼而影響公園休閒文化之存留。研究透過質性方法,以行為調查與半結構訪談蒐集環境行為與使用者經驗資料,釐清地方居民對於公園實質需求,與更新計畫之衝擊。藉由文獻理論探討,萃取文化生態、文化多元性、社區關係,作為討論社會文化永續性之三大面向,結果討論第一部分以行為調查發掘民眾領域界定方式與空間分佈,發掘社子公園更新前之文化生態,結合訪談理解社會關係;第二部分訪談里民環境經驗發掘現存之文化多元性;第三部分探討公園處更新社子公園之策略與實質內容,指出影響社子公園更新模式之主要因素,再檢驗發展導向之公園更新設計,對上述三大面向之潛在影響。結論綜合分析政府與地方互動下之公園更新政策對社會文化永續性造成之潛在衝擊,反思更新內涵,提供具體建議予政府、專業者與社區。
二、社子公園更新計畫背景
社子公園位於臺北市士林區,位於延平北路六段社子派出所後方街廓,於永倫里、社園里、社子里、社新里四里交會處,面積為10,066平方公尺,此區屬於社子生活圈,不屬於社子島範圍,但發展上深受社子島影響。社子島地勢低漥,1963年葛樂禮颱風造成臺北市嚴重水患,1970年起社子島配合大臺北防洪計畫規劃為限制發展區,禁止開發新建物,以作為臺北市防洪地區(劉依晴、蔡清文 2015)。後續再因對岸三重、蘆洲堤防先後完成,社子島承擔洪泛風險再增高,市政府1993年起重新調整社子島發展定位,提出配套之防洪計畫及都市計畫。2000年都市發展局與捷運局委外辦理「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都市計畫檢討及開發方案評估(含聯外大眾運輸系統整合規劃) 」,從生態城市、都市防災、土地開發、人工地盤等面向檢討並修訂細部計畫,將社子島規劃為兼具親水、休閒、觀光機能之多功能生活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2014)。雖然自此社子島在政策上初步開始接軌臺北市整體都市發展,實質開發仍未落實,至今當地仍多屬屋齡久遠之低層磚房與違建鐵皮屋。
由於四十餘年限制開發,使社子島地區發展落後臺北市其它地區,連帶延遲社子生活圈都市機能發展,社子生活圈也因長期受社子島早年易淹水負面刻板印象影響,即便在社子島經過整治後,仍屬成長緩慢之都市邊陲地帶。社子公園為社子生活圈最大公園,位處中心區位,源自日治時期三樂建設在社子地區興建公寓時,一併闢建之三樂花園,以中式假山、水池、涼亭為主題。自1999年臺北市政府將三樂花園徵收,更名為社子公園後,至今里民使用活躍。2013年臺北市政府以年代久遠、公園老舊為由,委託民間顧問公司進行公園改建設計,目前尚未施工,但已具更新設計方案。
社子公園作為本文之研究個案,其代表性可就以下幾點說明。首先,社子公園為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2013年至2014年度計畫更新之十四處鄰里公園之一。公園處針對更新計畫所擬定之為民服務白皮書中,羅列各種更新之理由,包括設施老舊、不符民眾需求,創造多元化活動、生態環保,與配合都市計畫檢討,或周邊都市整體風貌更新等目標(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2015)。大部分公園更新涉及多項規畫目標,數案為兩座聯合更新,其中以社子公園更新理由最為單純,包含「部分設施已老舊損壞,且公園原規劃已不盡符合民眾需求」,公園處期待將之規畫為「具有地方特色、多元活動、生態價值的現代化鄰里公園」(同上),故相對其它鄰里公園來說,所宣稱目標符合本文欲探究之社會文化永續性概念。
此外,社子公園基地獨立性高,更新上牽涉相關計畫之因素較少,故作為本文個案,具有理論與實證研究之合理性,可檢視公部門是否實踐多元文化與符合民眾需求之論述,與所謂生態價值是否涵蓋文化生態內涵。此外,社子公園雖位處社子島南側低度發展地區,但近年來鄰近地區已出現部份新興住宅,使周邊地區浮現使用者社會、經濟背景差異,具備探討文化多元性之適切性。
圖1 社子公園位置圖
三、公園發展與社會文化永續性理論
鄰里公園屬於依鄰里單元劃設之社區型公園。因社子公園屬鄰里公園,故文獻理論上以國內外鄰里公園文獻為主,但歷史上大型都市公園發展較先,對各尺度公園設計思潮皆有影響,故討論需由都市公園開始以建立脈絡。
(一)臺灣公園發展
1. 濫觴期
日治時期都市公園反映殖民政府對臺灣之現代性都市治理。1899年殖民政府公佈「臺灣下水道規則」,將下水道與道路、公園用地合併劃為禁限建用地,此項規定爾後納入1936年頒佈之「臺灣都市計畫法令」繼續實施,形成公共設施保留地法規之雛型(黃武達 1996)。1897年殖民政府興建之圓山公園,相較於1873年開放之紐約中央公園,仍屬貴族空間。日本政府在臺引進西方都市計畫概念後,供公眾使用之公園型態浮現,1900年頒佈之「臺北城內市區計畫」出現臺北公園(後稱新公園),1932年之「大臺北市區計畫」確立近代都市計畫架構,也出現公園系統,劃設臺北市十七處主要公園用地(蔡厚男 1991;廖淑婷 2003)。
2. 後殖民、多元化與專業化
光復後日治時期劃設之公園用地,多成為軍事防空或學校用地,或開闢作為其它公共設施使用,故都市實質綠地較計畫為低。隨著1968年臺北市綱要計畫頒佈,1971年臺北市政府成立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臺灣公園設計管理趨向專責化與系統化,加上1970年末國人所得提升所帶動之休閒生活需求,社區型公園亦增加(郭瓊瑩 2013)。1984年臺灣正式完成第一座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後續闢建七座。1980年代經濟使公園建設加速,也增加風景區、親水公園、遊樂園、紀念館公園、科學園區公園等多元類型,隨著臺灣區域計畫體系發展,全臺公園系統漸趨完整。
臺灣都市公園之環境永續性是後工業化時期才開始受到正視之議題,政府有感於如同美國工業化時期面對之惡化都市環境品質,1990年臺北市仿效英美中央公園概念,規劃大安森林公園,成為當時全臺規模最大之市中心公園,興建過程移除舊住宅區(違建眷村),則引發缺乏社會正義之批判(黃孫權 2012)。時至今日臺灣幾處大型都市公園之景觀價值、社會服務性及生態效益未如美國案例受到肯定,但助長都市土地價值之經濟效益則極為明顯。當代都會公園研究也重視環境安全性對市民使用動機之影響,思考大型公園潛在之犯罪機會與安全性(李素馨、 張淑貞、林妮瑱 2006)。綜上所述,臺灣大型都市公園之規劃歷史、設計、管理同時存在正反兩面之評價。
(二)鄰里公園地位與功能
鄰里公園於十九世紀末出現於美國,是因應都市計畫之鄰里單元劃設,以服務社區民眾為主。臺灣鄰里公園在公園層級上,也是在都市公園之下,由各市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行政區里而劃設,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中鄰里公園之正式名稱為「閭鄰公園」,與社區公園同屬公共設施遊憩設施用地,具環保與休閒功能,惟社區公園規模較鄰里公園略大。每個都市計畫範圍內至少需設置一處鄰里公園,面積平均約二公頃(內政部營建署 1999)。
鄰里公園除較都市公園小,所服務之民眾亦較特定,而都市公園使用者不固定,流動性高。鄰里公園因領域性強,易衍生族群衝突、犯罪,故也存在安全性議題,在中高收入社區則存在私有化現象,使用權為特定社區管理控制,使市民進出受限(Stodolska, Shinew, Acevedo & Izenstark 2011)。公園因帶動土地價值成長,漸成都市象徵資本,與高級社區指標,也出現排擠弱勢與菁英化現象。衰敗地區之鄰里公園因此隨都市發展漸成政府改建標的,也因而成為民眾參與場域,民意與政策針對設計規劃產生角力(Hou & Rios 2003)。
參與式設計(Sanoff 2000 & 2008)雖是公園設計導入草根影響力之策略,但出現形式化與表面性參與現象(Hou & Rio 2003)。具體批判在於:「相對於原有道德目的,民眾參與僅為滿足法令規定,而沒有充分讓社區介入,導致民眾參與變成官僚式標準流程,這種體制化現象劃設參與界線並呈現選擇性課題,以避免衝突,預留控制管道(Hou & Rio 2003)」。故學者認為傳統「專業者-使用者」二元論參與式設計方法必須改變成「社區導向實踐」(community-driven practice),將政府、地區組織、不同背景市民都納入地方營造(place making),以充分反應設計背後之社會政治過程,當代日本公園改造論述也強調擴大社會參與,但執行上仍然僅側重硬體改造與後續維護管理機制(禾拓規劃設計顧問公司 2013)。
臺灣1990年代之社區總體營造影響社區活躍發展,鄰里公園因高度地方性,使用上存在行政區間差異(侯錦雄 1998),也是民眾社區參與之實踐場域。由社區成員參與設計之公園,較能凝聚地方認同(林憬鴻 2008);反之,社區面臨鄰里公園因政府計畫而即將消失之危機,也會出現集結抗爭或搶救公園行動(莊雅仲 2005)。故探討鄰里公園需援引社會永續理論觀點,以理解其中社會生態與文化意義。
(三)社會文化永續性理論
本文所探討之文化屬於日常生活之常民文化,公園作為提供社區休閒遊憩機能之公共空間,是孕育此種文化之重要場域,也反映在當代研究著重公園社會功能之趨勢。Low(2000)研究拉丁美洲發城市之小型公園與中型廣場,發現它們同時是市民交誼、午餐、退休老人遊晃、戶外音樂會舉行之場所,但也存在販毒者、性交易者、攤販、擦鞋匠等非正式經濟與底層市民,這種市民建構之公共地景完整體現都市當下之社會經濟現狀,是國家、都市重要文化象徵。故她認為文化多元性(cultural diversity)除了種族之定義,也包含單一種族裡不同市民基於社經階層與生活差異之公共空間行為,長期所建構之場所活力、意義,與對既有地方史觀之挑戰。
社子公園作為臺北市發展緩慢之邊陲地區,是中、低收入市民共存之公共空間,除了運動市民,也存在賭客、攤販、夜間青少年等非正式或非主流公園使用者,因此援引以上文化多元性概念,有助於檢視此地由行為、階層差異所界定之文化生態。人類也與其它物種一樣,可能在適應環境過程中失敗而遭到淘汰,故近代學者發現文化也有其永續性。此概念源自社會永續性概念,意指社會群體有其脆弱與需要保護之必要,而環境可「誘發社會團結與創造社會資本,有助於提升公園永續性,衡量一個公園是否具備社會永續性即是檢視公園是否具培養社區關係、社區異質性與多元性之元素。…綜言之,公園永續空間必須包含多元性、社會功能、免費進出與民主的使用條件」(Sauri, Pares & Domene 2009)。
Low, Taplin & Scheld(2005)研究美國公園文化,再提出文化永續性概念,並區分三個層次:場所保存、文化生態、文化多元性,作為評估公園文化永續性之面向。「文化生態」之原始定義強調其作為探索人適應環境以發展文化之知識論(Steward, 1972),後期學者繼續延伸其意涵並加以聚焦(Butzer, 1989)。當代學者認為文化生態具體指涉了我們習慣性地適應生活之一套行為與作法,而這些作為會隨著人本身與其所處之實質環境而演變(Zimmerer,2015)。據此本文再歸納出更明確與貼近本研究之定義:文化生態可指人們在與外在世界互動以適應環境之過程中,所型塑之一種具有場域性格之文化形式,即人們之生活方式、價值觀與社會關係,深受特定範圍之實質、社會環境元素及空間性之影響而穩固成形。因此社子公園中使用者約定、劃定環境領域,以從事各種形塑常民文化之休閒活動,與前述文化生態之概念有關,不論是將文化生態視為理解文化之理論取向,或是體現文化之抽象物[3] 。
在場所更新過程中,政府與專業者對社區團體之文化認同與活動應細緻對待,除思考實質環境之美學、意象與實用性,更必須注意支持社會與文化團體之存續,避免將公園變為排除或隔離特定使用族群之空間(邱啟新 2012;Fenster 2004;Marne 2001;Massey 1994)。此外,民眾參與固然是保留文化與賦權市民之策略,但需多樣化社區成員代表與地方政府官員一同討論、檢視計畫,方能發揮效益(Low, Taplin & Scheld 2005)。
當代永續論述中,永續價值常建構在利於經濟目標之基礎上,於是出現自然商品化(Castree 1998;Swyngedouw 2007)。新自由主義導致之不均地理發展與社會不正義(Harvey 2005),也成為永續城市之附產品。因此當代社會永續性,作為更宏觀之都市永續觀點,將主導當代都市治理之新自由主義強調個人之邏輯,拉回社會整體,亦即補強永續政治中忽視之社會面向(Davidson 2009;Krueger & Agyeman 2005;McKenzie 2004)。Davidson(2009)指出若要確保社會永續性,必須探討何種政策原則,可生產出社會永續性,如加拿大、英國、澳洲都在都市政策中納入社會永續性議題,在發展導向之計畫(如奧運村)中,也保證提供低收入戶住宅,以保護弱勢居住權,但在右派執政與萎縮市場景氣中,數量卻不得不縮減。學者因此發現政策論述與實際執行存在落差(Davidson 2009),都市治理若要兼顧社會永續性,必須將其連結環境永續性與經濟永續性,在全面永續架構下思索可操作之社會永續層面(Mayor of Sydney 2008)。
因此社會永續性是都市治理之一環,有賴政府介入支持。Stren & Polese (2000)提出都市治理中可處理社會永續性之七個領域:治理模式、社會與文化政策、社會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都市土地與住宅、都市交通可及性與就業、經濟復甦、建構包容公共空間。換句話說,社會永續性需連結都市政策或全國性政策,例如加拿大溫哥華政府訂出都市治理之社會永續性原則,包含公平、社會包容、社會互動、安全感、適應力。其中社會包容指個人應有權利全面參與社區生活各種面向;安全感包含經濟安全感與個人或社群感到自己身處安全與健康之環境。適應力一項鼓勵個人或社群適度配合環境改變,運用社區內外之資源,培養解決社區問題之韌性(City of Vancouver 2005)。總而言之,社會永續性需與政治經濟脈絡接軌。
國外研究多指出場所保存(公園保存)對於文化永續之重要性,而公園更新是控制公園中不利發展目標行為之策略。本文發現臺灣鄰里公園更新中,複雜之政府與地方互動下,部份文化生態仍可能延續,但既有文獻對於鑲嵌在地方政治之公園更新政策如何保有文化生態,以及其中文化永續性與公園更新之間,是否存在折衷處理原則,卻少有探究。本文綜合地以「社會文化永續性」為分析架構,放在地方政治脈絡下,解釋更新衝擊。綜合文獻理論,考慮各面向之本地適用性,以社區關係(Sauri, Pares & Domene 2009)、文化生態、文化多元性(Low, Taplin & Scheld 2005),檢視公園處更新社子公園之計畫。以下先對現有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進行評估,檢視是否存在前人理論所定義之核心面向,再討論更新帶來之衝擊。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透過質性田野調查,以行為調查(包括行為地圖與田野筆記)、半結構訪談蒐集環境行為與使用者經驗之資料,並參與設計單位舉辦之地方說明會了解民眾參與設計之過程,以下說明各種方法。
行為調查法
(一)行為地圖
為了解社子公園現有行為類型與分佈狀態,及行為之時間特性,需製作行為地圖。行為地圖源自環境行為研究關於場所對行為影響之調查法(Barker 1968;Ittelson, Rivlin & Proshansky 1976),除了原始之點狀記錄(Barker 1968),爾後也出現錄影、攝影之記錄方式(Whyte 1980),與因應研究主題而變化或簡化之記錄方法,如以圓圈標記範圍(Low 2000),也可將多張地圖疊圖分析。類型上可分為以調查單一場所行為分佈為目的之場所型行為地圖,或以追蹤個人動線為目的之個人型行為地圖(Sommer & Sommer 2001),本文採用前者,並因應鄰里公園人數與行為類型均多且呈定點化與領域化等特性,以圈記範圍方式,並以疊圖界定領域性。
根據初步對使用團體之觀察,發現當地社團活動為週五、週六;而週一到週四與週日均無社團活動,平日均存在個人運動,以週日最多,故紀錄多個週五、週六與週日,以涵蓋最多活動,再比較各日活動類別,當活動不再增加時,即停止增加日數(遵照質性研究樣本數決定原則),最終共記錄五張週五、四張週六與五張週日行為地圖。
每日行為地圖繪製原則如下。先依照上午、下午、晚上分出主要公園活動者較多時段,分為早上七點至十點、下午兩點至五點,及晚上六點半至九點半,各為三小時。記錄者在該時段整點時(如七點)記錄當時公園內活動,以點標記在平面圖上,每隔十五分鐘再標記一次,最後再將單日三十六張圖疊圖,界定行為分佈範圍,為表達領域性,以能包括所有點之圓形或橢圓形框出行為範圍(即最大範圍)。社團活動(如體操、舞蹈)由於參與者遵循一定隊形,活動具備明確領域,各次紀錄之間差異小,而社交型活動(聊天、泡茶)民眾有偏好位置,亦可疊出集中據點。散步因屬動態,多沿外環步道,以點記呈現意義不大,但散步者中途休息、伸展,則偏好在樹蔭、座椅或節點位置,亦具備領域性格,故散步之紀錄對象為當時休息者,同樣以疊圖歸納散步者主要停留區域。
最後將各日別地圖再依循相同原則疊出(如五張週五之全日地圖相疊,取最大範圍)因此行為地圖表現的是行為在該時段之領域,不是個人或團體之固定活動面積、圓圈大小,也不反應行為彼此間相對密度或人數;同一時段內行為,不一定是同時刻出現,但同屬於該三小時區間之活動。
(二)田野筆記
採用民族誌再現環境整體經驗之田野筆記,輔助行為調查,在與行為地圖記錄時段一致之各時段紀錄,外加平日。田野筆記除了客觀環境描述,也融入分析性詮釋,藉由關於場所、人物、景物、氛圍之深厚描述(thick description)(Geertz 1973),融合研究者基於理論基礎與多次基地觀察累積之敏銳度,建構行為之環境脈絡,補強行為地圖無法掌握之文化性資訊。分析上須將筆記內容,以相同之質化分析步驟,將重複出現關鍵訊息加以編碼,即以關鍵字或標題表徵複雜論述,萃取代表性議題主題或子題。
(三)半結構訪談
以四大類訪談問題,引導訪談方向(表1),但保持對話開放性,容許受訪對象添加討論子題,訪談內容轉為逐字稿,納入質化分析之開放式編碼(open coding)步驟。里民之訪談大部分是在行為地圖記錄時段於現場隨機接觸之社團成員或單獨運動人士,先以初步訪談測試,鎖定具受訪意願與發言內容大致符合主題者,在徵詢同意後錄音訪談。部分為設計說明會出席者。早、午、晚時段均有相近數量之受訪者,除攤販不願意接受訪談,每種行為都有參與者接受訪談,惟彼此間內容豐富程度與時間長短不一,但對於本研究關注之社會關係與活動多元性、使用差異性等問題,受訪者多可提出意見,社團人士與運動者共13名、下棋者4名、夜間青少年3名、KTV社成員2名;樣本數比例大致反映實際使用者數量比例,即社團人士與運動者為使用者大宗;下棋者次之,但總數遠少於前者。
當針對各項問題,受訪者意見開始重複,在關鍵議題上不再有明顯新增內容時,即停止訪談,最終統計上午共7人、下午共8人、晚上共7人。兩名里長皆為預約訪談,於里長服務處進行,設計師均預約於其工作場所進行,警察訪談為下午於公園進行。總計本文共訪談使用公園之里民22名、里長2名、警察1名、更新案設計師2名。內容部分原文引用,其它融合在分析性論述中。訪談期間為2014年5月至8月間,訪談大綱如下:
鄰里公園屬於依鄰里單元劃設之社區型公園。因社子公園屬鄰里公園,故文獻理論上以國內外鄰里公園文獻為主,但歷史上大型都市公園發展較先,對各尺度公園設計思潮皆有影響,故討論需由都市公園開始以建立脈絡。
(一)臺灣公園發展
1. 濫觴期
日治時期都市公園反映殖民政府對臺灣之現代性都市治理。1899年殖民政府公佈「臺灣下水道規則」,將下水道與道路、公園用地合併劃為禁限建用地,此項規定爾後納入1936年頒佈之「臺灣都市計畫法令」繼續實施,形成公共設施保留地法規之雛型(黃武達 1996)。1897年殖民政府興建之圓山公園,相較於1873年開放之紐約中央公園,仍屬貴族空間。日本政府在臺引進西方都市計畫概念後,供公眾使用之公園型態浮現,1900年頒佈之「臺北城內市區計畫」出現臺北公園(後稱新公園),1932年之「大臺北市區計畫」確立近代都市計畫架構,也出現公園系統,劃設臺北市十七處主要公園用地(蔡厚男 1991;廖淑婷 2003)。
2. 後殖民、多元化與專業化
光復後日治時期劃設之公園用地,多成為軍事防空或學校用地,或開闢作為其它公共設施使用,故都市實質綠地較計畫為低。隨著1968年臺北市綱要計畫頒佈,1971年臺北市政府成立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臺灣公園設計管理趨向專責化與系統化,加上1970年末國人所得提升所帶動之休閒生活需求,社區型公園亦增加(郭瓊瑩 2013)。1984年臺灣正式完成第一座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後續闢建七座。1980年代經濟使公園建設加速,也增加風景區、親水公園、遊樂園、紀念館公園、科學園區公園等多元類型,隨著臺灣區域計畫體系發展,全臺公園系統漸趨完整。
臺灣都市公園之環境永續性是後工業化時期才開始受到正視之議題,政府有感於如同美國工業化時期面對之惡化都市環境品質,1990年臺北市仿效英美中央公園概念,規劃大安森林公園,成為當時全臺規模最大之市中心公園,興建過程移除舊住宅區(違建眷村),則引發缺乏社會正義之批判(黃孫權 2012)。時至今日臺灣幾處大型都市公園之景觀價值、社會服務性及生態效益未如美國案例受到肯定,但助長都市土地價值之經濟效益則極為明顯。當代都會公園研究也重視環境安全性對市民使用動機之影響,思考大型公園潛在之犯罪機會與安全性(李素馨、 張淑貞、林妮瑱 2006)。綜上所述,臺灣大型都市公園之規劃歷史、設計、管理同時存在正反兩面之評價。
(二)鄰里公園地位與功能
鄰里公園於十九世紀末出現於美國,是因應都市計畫之鄰里單元劃設,以服務社區民眾為主。臺灣鄰里公園在公園層級上,也是在都市公園之下,由各市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行政區里而劃設,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中鄰里公園之正式名稱為「閭鄰公園」,與社區公園同屬公共設施遊憩設施用地,具環保與休閒功能,惟社區公園規模較鄰里公園略大。每個都市計畫範圍內至少需設置一處鄰里公園,面積平均約二公頃(內政部營建署 1999)。
鄰里公園除較都市公園小,所服務之民眾亦較特定,而都市公園使用者不固定,流動性高。鄰里公園因領域性強,易衍生族群衝突、犯罪,故也存在安全性議題,在中高收入社區則存在私有化現象,使用權為特定社區管理控制,使市民進出受限(Stodolska, Shinew, Acevedo & Izenstark 2011)。公園因帶動土地價值成長,漸成都市象徵資本,與高級社區指標,也出現排擠弱勢與菁英化現象。衰敗地區之鄰里公園因此隨都市發展漸成政府改建標的,也因而成為民眾參與場域,民意與政策針對設計規劃產生角力(Hou & Rios 2003)。
參與式設計(Sanoff 2000 & 2008)雖是公園設計導入草根影響力之策略,但出現形式化與表面性參與現象(Hou & Rio 2003)。具體批判在於:「相對於原有道德目的,民眾參與僅為滿足法令規定,而沒有充分讓社區介入,導致民眾參與變成官僚式標準流程,這種體制化現象劃設參與界線並呈現選擇性課題,以避免衝突,預留控制管道(Hou & Rio 2003)」。故學者認為傳統「專業者-使用者」二元論參與式設計方法必須改變成「社區導向實踐」(community-driven practice),將政府、地區組織、不同背景市民都納入地方營造(place making),以充分反應設計背後之社會政治過程,當代日本公園改造論述也強調擴大社會參與,但執行上仍然僅側重硬體改造與後續維護管理機制(禾拓規劃設計顧問公司 2013)。
臺灣1990年代之社區總體營造影響社區活躍發展,鄰里公園因高度地方性,使用上存在行政區間差異(侯錦雄 1998),也是民眾社區參與之實踐場域。由社區成員參與設計之公園,較能凝聚地方認同(林憬鴻 2008);反之,社區面臨鄰里公園因政府計畫而即將消失之危機,也會出現集結抗爭或搶救公園行動(莊雅仲 2005)。故探討鄰里公園需援引社會永續理論觀點,以理解其中社會生態與文化意義。
(三)社會文化永續性理論
本文所探討之文化屬於日常生活之常民文化,公園作為提供社區休閒遊憩機能之公共空間,是孕育此種文化之重要場域,也反映在當代研究著重公園社會功能之趨勢。Low(2000)研究拉丁美洲發城市之小型公園與中型廣場,發現它們同時是市民交誼、午餐、退休老人遊晃、戶外音樂會舉行之場所,但也存在販毒者、性交易者、攤販、擦鞋匠等非正式經濟與底層市民,這種市民建構之公共地景完整體現都市當下之社會經濟現狀,是國家、都市重要文化象徵。故她認為文化多元性(cultural diversity)除了種族之定義,也包含單一種族裡不同市民基於社經階層與生活差異之公共空間行為,長期所建構之場所活力、意義,與對既有地方史觀之挑戰。
社子公園作為臺北市發展緩慢之邊陲地區,是中、低收入市民共存之公共空間,除了運動市民,也存在賭客、攤販、夜間青少年等非正式或非主流公園使用者,因此援引以上文化多元性概念,有助於檢視此地由行為、階層差異所界定之文化生態。人類也與其它物種一樣,可能在適應環境過程中失敗而遭到淘汰,故近代學者發現文化也有其永續性。此概念源自社會永續性概念,意指社會群體有其脆弱與需要保護之必要,而環境可「誘發社會團結與創造社會資本,有助於提升公園永續性,衡量一個公園是否具備社會永續性即是檢視公園是否具培養社區關係、社區異質性與多元性之元素。…綜言之,公園永續空間必須包含多元性、社會功能、免費進出與民主的使用條件」(Sauri, Pares & Domene 2009)。
Low, Taplin & Scheld(2005)研究美國公園文化,再提出文化永續性概念,並區分三個層次:場所保存、文化生態、文化多元性,作為評估公園文化永續性之面向。「文化生態」之原始定義強調其作為探索人適應環境以發展文化之知識論(Steward, 1972),後期學者繼續延伸其意涵並加以聚焦(Butzer, 1989)。當代學者認為文化生態具體指涉了我們習慣性地適應生活之一套行為與作法,而這些作為會隨著人本身與其所處之實質環境而演變(Zimmerer,2015)。據此本文再歸納出更明確與貼近本研究之定義:文化生態可指人們在與外在世界互動以適應環境之過程中,所型塑之一種具有場域性格之文化形式,即人們之生活方式、價值觀與社會關係,深受特定範圍之實質、社會環境元素及空間性之影響而穩固成形。因此社子公園中使用者約定、劃定環境領域,以從事各種形塑常民文化之休閒活動,與前述文化生態之概念有關,不論是將文化生態視為理解文化之理論取向,或是體現文化之抽象物[3] 。
在場所更新過程中,政府與專業者對社區團體之文化認同與活動應細緻對待,除思考實質環境之美學、意象與實用性,更必須注意支持社會與文化團體之存續,避免將公園變為排除或隔離特定使用族群之空間(邱啟新 2012;Fenster 2004;Marne 2001;Massey 1994)。此外,民眾參與固然是保留文化與賦權市民之策略,但需多樣化社區成員代表與地方政府官員一同討論、檢視計畫,方能發揮效益(Low, Taplin & Scheld 2005)。
當代永續論述中,永續價值常建構在利於經濟目標之基礎上,於是出現自然商品化(Castree 1998;Swyngedouw 2007)。新自由主義導致之不均地理發展與社會不正義(Harvey 2005),也成為永續城市之附產品。因此當代社會永續性,作為更宏觀之都市永續觀點,將主導當代都市治理之新自由主義強調個人之邏輯,拉回社會整體,亦即補強永續政治中忽視之社會面向(Davidson 2009;Krueger & Agyeman 2005;McKenzie 2004)。Davidson(2009)指出若要確保社會永續性,必須探討何種政策原則,可生產出社會永續性,如加拿大、英國、澳洲都在都市政策中納入社會永續性議題,在發展導向之計畫(如奧運村)中,也保證提供低收入戶住宅,以保護弱勢居住權,但在右派執政與萎縮市場景氣中,數量卻不得不縮減。學者因此發現政策論述與實際執行存在落差(Davidson 2009),都市治理若要兼顧社會永續性,必須將其連結環境永續性與經濟永續性,在全面永續架構下思索可操作之社會永續層面(Mayor of Sydney 2008)。
因此社會永續性是都市治理之一環,有賴政府介入支持。Stren & Polese (2000)提出都市治理中可處理社會永續性之七個領域:治理模式、社會與文化政策、社會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都市土地與住宅、都市交通可及性與就業、經濟復甦、建構包容公共空間。換句話說,社會永續性需連結都市政策或全國性政策,例如加拿大溫哥華政府訂出都市治理之社會永續性原則,包含公平、社會包容、社會互動、安全感、適應力。其中社會包容指個人應有權利全面參與社區生活各種面向;安全感包含經濟安全感與個人或社群感到自己身處安全與健康之環境。適應力一項鼓勵個人或社群適度配合環境改變,運用社區內外之資源,培養解決社區問題之韌性(City of Vancouver 2005)。總而言之,社會永續性需與政治經濟脈絡接軌。
國外研究多指出場所保存(公園保存)對於文化永續之重要性,而公園更新是控制公園中不利發展目標行為之策略。本文發現臺灣鄰里公園更新中,複雜之政府與地方互動下,部份文化生態仍可能延續,但既有文獻對於鑲嵌在地方政治之公園更新政策如何保有文化生態,以及其中文化永續性與公園更新之間,是否存在折衷處理原則,卻少有探究。本文綜合地以「社會文化永續性」為分析架構,放在地方政治脈絡下,解釋更新衝擊。綜合文獻理論,考慮各面向之本地適用性,以社區關係(Sauri, Pares & Domene 2009)、文化生態、文化多元性(Low, Taplin & Scheld 2005),檢視公園處更新社子公園之計畫。以下先對現有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進行評估,檢視是否存在前人理論所定義之核心面向,再討論更新帶來之衝擊。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透過質性田野調查,以行為調查(包括行為地圖與田野筆記)、半結構訪談蒐集環境行為與使用者經驗之資料,並參與設計單位舉辦之地方說明會了解民眾參與設計之過程,以下說明各種方法。
行為調查法
(一)行為地圖
為了解社子公園現有行為類型與分佈狀態,及行為之時間特性,需製作行為地圖。行為地圖源自環境行為研究關於場所對行為影響之調查法(Barker 1968;Ittelson, Rivlin & Proshansky 1976),除了原始之點狀記錄(Barker 1968),爾後也出現錄影、攝影之記錄方式(Whyte 1980),與因應研究主題而變化或簡化之記錄方法,如以圓圈標記範圍(Low 2000),也可將多張地圖疊圖分析。類型上可分為以調查單一場所行為分佈為目的之場所型行為地圖,或以追蹤個人動線為目的之個人型行為地圖(Sommer & Sommer 2001),本文採用前者,並因應鄰里公園人數與行為類型均多且呈定點化與領域化等特性,以圈記範圍方式,並以疊圖界定領域性。
根據初步對使用團體之觀察,發現當地社團活動為週五、週六;而週一到週四與週日均無社團活動,平日均存在個人運動,以週日最多,故紀錄多個週五、週六與週日,以涵蓋最多活動,再比較各日活動類別,當活動不再增加時,即停止增加日數(遵照質性研究樣本數決定原則),最終共記錄五張週五、四張週六與五張週日行為地圖。
每日行為地圖繪製原則如下。先依照上午、下午、晚上分出主要公園活動者較多時段,分為早上七點至十點、下午兩點至五點,及晚上六點半至九點半,各為三小時。記錄者在該時段整點時(如七點)記錄當時公園內活動,以點標記在平面圖上,每隔十五分鐘再標記一次,最後再將單日三十六張圖疊圖,界定行為分佈範圍,為表達領域性,以能包括所有點之圓形或橢圓形框出行為範圍(即最大範圍)。社團活動(如體操、舞蹈)由於參與者遵循一定隊形,活動具備明確領域,各次紀錄之間差異小,而社交型活動(聊天、泡茶)民眾有偏好位置,亦可疊出集中據點。散步因屬動態,多沿外環步道,以點記呈現意義不大,但散步者中途休息、伸展,則偏好在樹蔭、座椅或節點位置,亦具備領域性格,故散步之紀錄對象為當時休息者,同樣以疊圖歸納散步者主要停留區域。
最後將各日別地圖再依循相同原則疊出(如五張週五之全日地圖相疊,取最大範圍)因此行為地圖表現的是行為在該時段之領域,不是個人或團體之固定活動面積、圓圈大小,也不反應行為彼此間相對密度或人數;同一時段內行為,不一定是同時刻出現,但同屬於該三小時區間之活動。
(二)田野筆記
採用民族誌再現環境整體經驗之田野筆記,輔助行為調查,在與行為地圖記錄時段一致之各時段紀錄,外加平日。田野筆記除了客觀環境描述,也融入分析性詮釋,藉由關於場所、人物、景物、氛圍之深厚描述(thick description)(Geertz 1973),融合研究者基於理論基礎與多次基地觀察累積之敏銳度,建構行為之環境脈絡,補強行為地圖無法掌握之文化性資訊。分析上須將筆記內容,以相同之質化分析步驟,將重複出現關鍵訊息加以編碼,即以關鍵字或標題表徵複雜論述,萃取代表性議題主題或子題。
(三)半結構訪談
以四大類訪談問題,引導訪談方向(表1),但保持對話開放性,容許受訪對象添加討論子題,訪談內容轉為逐字稿,納入質化分析之開放式編碼(open coding)步驟。里民之訪談大部分是在行為地圖記錄時段於現場隨機接觸之社團成員或單獨運動人士,先以初步訪談測試,鎖定具受訪意願與發言內容大致符合主題者,在徵詢同意後錄音訪談。部分為設計說明會出席者。早、午、晚時段均有相近數量之受訪者,除攤販不願意接受訪談,每種行為都有參與者接受訪談,惟彼此間內容豐富程度與時間長短不一,但對於本研究關注之社會關係與活動多元性、使用差異性等問題,受訪者多可提出意見,社團人士與運動者共13名、下棋者4名、夜間青少年3名、KTV社成員2名;樣本數比例大致反映實際使用者數量比例,即社團人士與運動者為使用者大宗;下棋者次之,但總數遠少於前者。
當針對各項問題,受訪者意見開始重複,在關鍵議題上不再有明顯新增內容時,即停止訪談,最終統計上午共7人、下午共8人、晚上共7人。兩名里長皆為預約訪談,於里長服務處進行,設計師均預約於其工作場所進行,警察訪談為下午於公園進行。總計本文共訪談使用公園之里民22名、里長2名、警察1名、更新案設計師2名。內容部分原文引用,其它融合在分析性論述中。訪談期間為2014年5月至8月間,訪談大綱如下:
(四)資料分析
將訪談逐字稿與田野筆記,採主題性編碼分析,釐清關鍵論述議題。將訪談、田野筆記之編碼結果,綜合比對,萃取兩種文字資料皆重複出現之資訊,作為論述之關鍵概念,再系統化為論述架構。此法有助於將研究者紀錄與研究對象表述之資料比較,避免因為任一方態度與價值觀所產生之偏差,影響分析可信度。
五、界定社子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
鑒於本文所討論之文化屬於日常休閒活動所表徵之常民文化,以鄰里公園而言,社團活動與公園社交活動便是創造此類文化之主要來源。研究發現社子公園在早上六點至七點人數可達200人以上,使用活躍,主要為各類社團之運動人口,社團運動多在上午九點前結束,不同團體彼此區分使用時段,部分時段重疊,但使用不同領域。就行為類型而言,下棋[4]之全天持續性最高,聊天、泡茶與休息次之。下棋者避開上午七點至九點之運動尖峰時段,從上午九點後出現,持續至晚間九點左右,人數高峰期在下午兩點至四點,在出現時段均為公園中人數最多之行為。以下就前述之三大面向探討公園活動情形。
(一)文化生態、社區關係
運動休閒人口以早晨為尖峰時段。週五與週六人數最多,週日因多數社團休息,人數較週五、週六少,但仍較平日為多。以下為公園最活躍之週五、週六,與週日三種行為地圖疊圖結果,呈現場所之使用情況與領域分佈趨勢。
將訪談逐字稿與田野筆記,採主題性編碼分析,釐清關鍵論述議題。將訪談、田野筆記之編碼結果,綜合比對,萃取兩種文字資料皆重複出現之資訊,作為論述之關鍵概念,再系統化為論述架構。此法有助於將研究者紀錄與研究對象表述之資料比較,避免因為任一方態度與價值觀所產生之偏差,影響分析可信度。
五、界定社子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
鑒於本文所討論之文化屬於日常休閒活動所表徵之常民文化,以鄰里公園而言,社團活動與公園社交活動便是創造此類文化之主要來源。研究發現社子公園在早上六點至七點人數可達200人以上,使用活躍,主要為各類社團之運動人口,社團運動多在上午九點前結束,不同團體彼此區分使用時段,部分時段重疊,但使用不同領域。就行為類型而言,下棋[4]之全天持續性最高,聊天、泡茶與休息次之。下棋者避開上午七點至九點之運動尖峰時段,從上午九點後出現,持續至晚間九點左右,人數高峰期在下午兩點至四點,在出現時段均為公園中人數最多之行為。以下就前述之三大面向探討公園活動情形。
(一)文化生態、社區關係
運動休閒人口以早晨為尖峰時段。週五與週六人數最多,週日因多數社團休息,人數較週五、週六少,但仍較平日為多。以下為公園最活躍之週五、週六,與週日三種行為地圖疊圖結果,呈現場所之使用情況與領域分佈趨勢。
圖2 社子公園週五型行為地圖
--行為地圖(圖2~圖4)顯示社團集中北側硬鋪面空地活動,個人則以周圍散步為主,早上使用率最高,多為社團活動(圖5),如外丹功、交際舞、體操,女性較男性多,下午則多為休息、聊天活動。
圖3 社子公園週六型行為地圖
--星期六社團活動最為活躍,高齡者休息、聊天、個別運動者亦增多。午後公園人數銳減,下棋人數則持續增加。公園中段偏東南側有一座違法搭蓋之鐵皮屋,高齡者組成之卡拉OK社,通常於早上與晚間在屋內唱歌。
圖4 社子公園週日型行為地圖
--星期日社團活動明顯減少,週五與週六所未見之市場攤販清晨出現在公園北側擺攤(圖6)。整體而言,公園活動分佈成固定趨勢,且同樣社團每日在同一時段出現,不同群體協調時段、活動領域以共用公園北側廣場、籃球場。一位舞蹈社成員說:
就是一些老人家在這邊(廣場),那邊也有人跳,籃球場那邊也有人做運動。都是早上,五點多到八點多這個時間就很多人,但是公園不太大,[清晨]很容易客滿,這樣的話我們這邊早上一個地方會做兩團,後面(籃球場)再一團。(女性60歲里民A訪談,2013/6/22)
現在這是七點到八點,之前還有五點圓曲舞,我都有跳,就是一場一場,跳完還有一隊是做氣功的,另一隊是跳體操的。我們這裡運動的團體很多。他們那邊玩的(棋社)都是下午。(女性45歲里民B訪談,2013/7/13)
里民為用地協調產生社會互動,尋求眾多人口得以在有限空間共存之模式,唯下棋者使用獨立空間。受訪者表示棋社與運動社團之時段區隔,乃基於長久觀察下累積之默契,彼此無特別溝通。一般運動社團社會關係較清楚,成員多半彼此認識,新進者會由熟識者帶領,但亦有隨機加入者,運動社團不須會費,所以無限制成員。領域界定模式形成公園文化生態,也是社區關係之空間化表現。以下透過訪談,分析使用經驗,進一步檢視公園是否存在文化多元性。
就是一些老人家在這邊(廣場),那邊也有人跳,籃球場那邊也有人做運動。都是早上,五點多到八點多這個時間就很多人,但是公園不太大,[清晨]很容易客滿,這樣的話我們這邊早上一個地方會做兩團,後面(籃球場)再一團。(女性60歲里民A訪談,2013/6/22)
現在這是七點到八點,之前還有五點圓曲舞,我都有跳,就是一場一場,跳完還有一隊是做氣功的,另一隊是跳體操的。我們這裡運動的團體很多。他們那邊玩的(棋社)都是下午。(女性45歲里民B訪談,2013/7/13)
里民為用地協調產生社會互動,尋求眾多人口得以在有限空間共存之模式,唯下棋者使用獨立空間。受訪者表示棋社與運動社團之時段區隔,乃基於長久觀察下累積之默契,彼此無特別溝通。一般運動社團社會關係較清楚,成員多半彼此認識,新進者會由熟識者帶領,但亦有隨機加入者,運動社團不須會費,所以無限制成員。領域界定模式形成公園文化生態,也是社區關係之空間化表現。以下透過訪談,分析使用經驗,進一步檢視公園是否存在文化多元性。
圖5 運動社團共用廣場情形
圖6 週日上午之菜販與服飾攤販
圖7 涼亭中之下棋者
(二)文化多元性
運動型社團文化來自共同運動嗜好,與公園內下棋者、唱歌高齡者及夜間群聚青少年等群體之文化特性有所不同,後三者行為脫離公園單位所認可之範疇,成為政府欲透過改建加強治理之重點對象。下棋者乍看如同一般下棋民眾,固定停留於涼亭內,並以半透明塑膠掛布遮住涼亭四面(圖7),白日皆無喧譁或鼓譟之舉,經訪談其他里民後才確認成員從事賭博性下棋。參與者多為外觀五十歲以上男性,對周遭環境保持高度警覺。白日平均聚集二十人左右,夜間明顯增多,晚上九點後減少。部分下棋,部分閒坐、聊天,多半未離開涼亭,少數會在涼亭周邊走動,整體形成一封閉、領域性強之團體,與其它設施使用者無互動。
特殊團體之存在影響一般公園使用者之文化經驗,由里民訪談與田野筆記,萃取出三種心理面向—感知差異、包容他者、干預活動,這些面向反映了定義文化多元性之「差異」與「異質性」概念(Sauri, Pares & Domene 2009),故可為辨識社子公園文化多元性之線索,以下分作探討。
1. 感知差異
大部分運動民眾都知道下棋者之存在,但因下棋者聚集之涼亭位處公園邊緣,遠離主要運動空間,使兩種使用者自然保持距離。其中一名在單槓運動之先生表示:
我不會跟他們打交道,來這裡就是自己運動,很多年了,也不認識。(男性47歲里民C訪談,2013/6/30)
籃球場上打球之年輕人也可由聲量感知其存在:
那邊那個晚上是會吵…可是也不算吵,就是會有聲音。(男性20歲里民D訪談,2013/6/30)
涼亭附近亦有兒童遊具與健康步道,部分民眾仍會接近使用設施,並不會刻意迴避下棋者,但不會加以注視。下棋者也不會阻止他人接近周邊,並有幾人站在涼亭四周留意動靜,當有人接近時,亭中人多半會察看或暫停動作。下棋者與一般使用者維持某種互不干預之默契。下棋者也知道自己跟公園其它活動顯著差異,部分下棋者願意接受簡短訪談,言談中也顯示類似其它運動團體之社會關係與維護領域之心理,如以下引言:
玩大玩小要看個人,有人玩很大,也有很多人只是看熱鬧。警察也會來看,所以我們自己也會注意,但這個涼亭是合法的,是議員出錢蓋的。(52歲男性下棋者E訪談,2013/7/3)
其實你去別的公園看也都有啦。這裡是因為大家都認識,就會有一些規則你會知道…白天大家講話會比較小心(小聲),像我現在跟你講話我就會到外面(涼亭附近空地)來。(55歲男性下棋者F訪談,2013/6/23)
第二種特殊群體是夜間於假山逗留之青少年,屬於3至6人不等之非固定小團體,里民多半是由白天留下之垃圾或設施破壞痕跡,推知其存在,如引言所示:
年輕人晚上無聊才會來公園,不知道是中輟生還是飆車族之類。晚上不想回家就在公園待到天亮。(38歲男性里民G訪談,2013/6/29下午)
接受研究者訪談之兩位夜間在假山聊天之青少年,表示騎車順道來此見朋友,他們有時會喝啤酒,承認有時會亂丟空罐,但自稱並未在此滋事或從事犯罪行為。一般民眾或管理者易將垃圾、空瓶、損壞等環境軌跡,與犯罪活動連結;反覆在鄰里間流傳之論述,也會強化這種對夜間公園行為之負面聯想,也是一種「差異性」之社會建構。
2. 包容他者
受訪者對下棋者呈現兩種觀點,一種認為聚賭行為不佳,應有所限制;另一種無意見,或表現出不置可否態度,與包容心理,無明顯支持者。以下引言反應中立者態度:
我就出來就運動,其它的東西我就…比較不在意啦!(40歲女性里民H訪談,2013/6/30)
他們玩無所謂,是沒有妨礙到我。(45歲男性里民I訪談,2013/6/30)
反正公園就那樣,大家應該都是來放鬆的,那[涼亭]就應該乾淨一點,大家有公德心就可以。(36歲女性里民J訪談,2013/6/25)
這類觀點綜合了市民一般對敏感議題之自我防禦、對特定社群生活形式之尊重與包容(或忍受)、現代社會個人主義下之冷漠心態與「無所謂」態度。綜合來說,下棋者在此對他人不具危險性,夜間較顯著之噪音問題為引起里民抱怨主因。當地一位里長則指出管理困境與默許現況:
公園聚賭問題已有一段時間,警方與里長皆為難,是短期不可能解決的問題。(48歲里長K訪談,2013/7/25)
相較於下棋者,受訪民眾對於KTV社成員抱怨較少,雖然兩者皆因音量引人不滿,但已因接獲抱怨而改進音量問題,故里民態度傾向包容。如以下意見:
就老人家早上八點到十一點會在裡面唱歌。有時候晚上也有人,就是給一些社區的老人家在這邊唱唱歌,消磨時間。(28歲男性里民L訪談,2013/7/13)
那(唱歌)也有一陣子了,以前是有被抗議過,可是他們有改進,很好啊!聲音小很多,覺得就還好!老人家在家也沒事,出來唱唱歌、聊聊天、交朋友沒關係,但不要亂丟垃圾就好。(32歲女性里民M訪談,2013/6/30)
此外,唱歌在文化意象上與其它運動差異也較小。相對的,基於里民對下棋者之距離感,與警方之消極管理,其音量與活動適法性皆未經正式溝通平臺解決。
3. 干預活動
文化多元性並非僅能從包容與默許心理解讀,從反對與干預態度,也可看見建構於不同生活形式之多元價值觀與期望。即使許多受訪者對下棋者無明確或積極之意見,亦有里民建議予以室內化,以減少噪音與對居民影響,如以下引言:
其實只要把那個改到室內就可以了,讓他們去玩沒關係,到室內去就好了,不要在這邊吵人家。有時候講話,白天還好,晚上就很大聲,然後很安靜的時候又非常吵,我們這邊都沒有講,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對了,賭博真的太不好了,別的公園都很好,都沒有啊 !只有我們這邊有,我到士林那邊的公園去看也都沒有。(40歲男性里民N訪談,2013/6/23)
以上受訪者將其視為不良活動,卻仍提出室內化看法,顯示一種介於完全包容與徹底排除之折衷干預心理。里長則以保障公園意象與形象為由,支持將之消弭。公園轄區警察表示下棋者警覺性高、蒐證不易,故難以取締。受訪警察說:
就是每天固定一些時段會來巡一巡,他們就會收斂一點。(33歲分局警察O訪談,2013/6/7)
臺灣治理公園下棋者生態,如同取締攤販情形一般-警民間存在基於默契之展演行為所維繫之非正式管理(Chiu 2013),讓此「非正式性」續存都市。里長與公園處則朝向以公園更新改善此問題。公園所在區之其中一名里長向市府主動提議更新公園計畫,希望同時拆除涼亭與假山以消弭聚賭與夜間犯罪 :
這是在區里座談會的時候我跟市長提的,我說那公園我真的是看不下去了!
(研究者:那你會希望它變成什麼樣子?就是你有沒有一個願景或是…)
有啊!你看像大安森林公園那樣就好了。我覺得那樣很空曠,就覺得很好。(45歲里長P訪談,2013/6/23)
另一區之里長則著重拆除假山,以防止青少年夜間留連,破壞公物:
暑假傍晚至晚間易有青少年聚集,影響周邊居民的寧靜。我覺得公園設計規劃應簡化,避免死角。(48歲里長K訪談,2013/7/25)
總體而言,對於下棋者、唱歌老人與夜間青少年,民眾觀感不一,理解與有批判心理兼有,顯示對公園之文化認知上具備多元性,對於下棋者則有較明確之另地安置提議。最多受訪里民主動提及之公園問題包含垃圾處理、環境整潔、體健設施之不便使用、閱覽室不允許作為雨天活動空間等。可見日常公園使用者關心實質使用,管理單位則關心環境意象與公園水平,公私雙方論述下之公園有所不同。以下探討實質更新計畫與兩套不同訴求之關聯。
六、公園更新計畫之衝擊
社子公園更新包含景觀全面更新,整建涼亭與KTV鐵皮屋。更新計畫對行為與設施之治理重點如下:
(一)強化人與空間之管理
里長之提案受到公園處支持,雙方一致希望消除公園之私領域化行為,並避免民眾長時間在公園逗留、占用,以提升官方理想中之「公共性」。如提案更新之里長所言:
這個公園已經歷史悠久了,二、三十年了!我跟你講樹已經太多了!他們好的意見我會採納,剩下的你不要再去問那些居民了啦!因為他們要的就是直接把他家放在那邊,他們就會覺得很好,但你要想那是一個公園。(45歲里長P訪談,2013/6/23)
訪談顯示KTV社員已有自律,對社區噪音影響已獲控制,接受訪談之巡邏員警也表示檢舉情形後續趨緩,但研究訪談設計單位後發現,KTV室之用電支出,亦為市府更新之主要考量:
他們採社團制,社員一個月交一百塊,也很便宜,夏天他們都在裡面吹冷氣,小小一間一個月電費兩、三萬塊,他們是自己偷接公電,所以吃的都是公家的電。(36歲設計師Q訪談,2014/7/19)
政府採使用者付費原則,計畫將KTV室加裝獨立電錶,此點與國外某些公園之管理政策吻合,考慮保護地方財政,降低管理成本,顯示公園之常民文化無法置外於資本運作邏輯。此外,基於里長與市政府對美好公園之想像,新設計手法減少樹下空間、座椅等領域性強之設計元素,導入觀賞性之景觀美質,如生態池、草坪,以創造有助社區形象之休憩環境,除強化管理,也希望吸引商業進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上述現象皆顯示公園之社會文化永續性乃鑲嵌於經濟脈絡。亦如當地里長所言:
我理想中的公園是「通透明亮」,具備高品味的休閒氛圍,可以進一步帶動周遭環境繁榮。然後旁邊開始賣咖啡,而且我們[(員警與里辦公室)]也不用巡邏這麼辛苦!(45歲里長P訪談,2013/6/23)
公園處主導更新計畫走向,由設計師協助在地方說明會中把關民眾訴求,以降低未來維護難度,也因此對於說明會中民眾提出之機能性需求皆會加以過濾,如增加樹蔭、遮雨棚、進入閱覽室活動等。執行計畫之設計師表示:
對於公園處來說,維護管理是必須優先考量的問題,而我們也以減輕業主維管負擔為我們的責任。(43歲設計師R訪談,2014/7/19)
我們常常作了多過業主的負擔,會被唸,比方他說你們設計的太豐富了,這樣我很難維護,或者生態池必須之水生植栽,作多了,也會被要求改掉。(36歲設計師Q訪談,2014/7/19)
公園處主導更新計畫走向,由設計師協助在地方說明會中把關民眾訴求,以降低未來維護難度,也因此對於說明會中民眾提出之機能性需求皆會加以過濾,如增加樹蔭、遮雨棚、進入閱覽室活動等。執行計畫之設計師表示:
比方民眾說要種樹,我就告訴他:「你知道那邊種樹根本不能活嗎?」或者有時候我知道哪些人在反對這個想法,我就故意叫他發言,讓他們自己吵起來,最後我再出來講話,找一個機會把我們原來想要的方式說出來,這時大家會覺得好像那樣是最好解決方法。(43歲設計師R訪談,2014/7/19)
民眾對更新計畫所提出之需求,不易透過說明會直接實踐,但在會場外透過地方民代協調多可對設計產生影響,更新計畫方案實為政府、民眾與地方民代三方交互影響之結果。具體而言,下棋者之涼亭不屬於原公園設計之一部分,亦多所爭議,但因下棋者眾多,故長年受議員支持,以致計畫最後以合法建物理由將之保留,僅由設計單位予以開放化設計。相似地,公園處與設計單位原欲將KTV社遷到閱覽室,但在民代協助要求鐵皮屋就地合法之下,最終以加設獨立電錶方式管理用電。使用者需求在設計中可實踐度與重要性,除了需求合理性與支持人數,更常取決於團體是否具備主動接觸地方民代以左右政策之智慧與技巧;而民代為尋求地方支持多願意介入協調。地方政治生態影響設施存留與空間設計。
因此社子公園更新計畫決策之「民眾參與」是由公園處主導,受民代協調者角色影響。因此KTV社與下棋者之場所均有條件地被保留,但管理單位以修建強化控制。未妥善整合或較為零星之運動社團需求,包含雨天備案空間、閱覽室使用權、增加樹下空間,皆未實現;夜間青少年慣用之假山,也因缺乏政治支持下之變通方案而確定拆除。更新案以符合官方治理要求與管理目標為主軸,同時連結地方政治與都市發展目標,形成「折衷式場所保存」,對於文化生態同時產生支持及阻礙效果。
(二)計畫對使用者衝擊分析
總結影響社子公園更新主要因素有三-強化行為與設施管理,有利發展目標;順應地方政治,公園之社會文化永續性;鑲嵌於主管單位、民眾、地方民代三方互動之權力結構,與經濟脈絡。三者權力有所不同也影響更新結果-公園處因主導更新案,與相關政治經濟資源,並有專業技術及專業論述之配合,鞏固決策與發揮影響力之機會最高。民代雖有影響力,但過程中仍是被動回應民眾,而非主控整體決策方向。公園使用者在整體權力結構上,除非原有使用、所提需求與官方利益並行不悖,或有能力啟動政治運作,才較易落實需求,或保存自我文化,故居於最大弱勢。
由此可見市民即便有參與公共工程意見表達之自由,在現行地方政治體系下,難能實現純然基於滿足自我或社群喜好而型塑之空間願景,使用者需求需與政府與專業者之維護管理技術成本拉鋸、折衷、妥協,部分市民也需與其他市民之菁英文化想像競爭,並遷就地方政府與投資者意圖透過公園更新帶動周邊土地價值之期望。因此即變涼亭與鐵皮屋獲得保留,公園其餘原有空間將朝高通用性、流通性之模式更新。更新計畫對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各面向衝擊分析如表2。
運動型社團文化來自共同運動嗜好,與公園內下棋者、唱歌高齡者及夜間群聚青少年等群體之文化特性有所不同,後三者行為脫離公園單位所認可之範疇,成為政府欲透過改建加強治理之重點對象。下棋者乍看如同一般下棋民眾,固定停留於涼亭內,並以半透明塑膠掛布遮住涼亭四面(圖7),白日皆無喧譁或鼓譟之舉,經訪談其他里民後才確認成員從事賭博性下棋。參與者多為外觀五十歲以上男性,對周遭環境保持高度警覺。白日平均聚集二十人左右,夜間明顯增多,晚上九點後減少。部分下棋,部分閒坐、聊天,多半未離開涼亭,少數會在涼亭周邊走動,整體形成一封閉、領域性強之團體,與其它設施使用者無互動。
特殊團體之存在影響一般公園使用者之文化經驗,由里民訪談與田野筆記,萃取出三種心理面向—感知差異、包容他者、干預活動,這些面向反映了定義文化多元性之「差異」與「異質性」概念(Sauri, Pares & Domene 2009),故可為辨識社子公園文化多元性之線索,以下分作探討。
1. 感知差異
大部分運動民眾都知道下棋者之存在,但因下棋者聚集之涼亭位處公園邊緣,遠離主要運動空間,使兩種使用者自然保持距離。其中一名在單槓運動之先生表示:
我不會跟他們打交道,來這裡就是自己運動,很多年了,也不認識。(男性47歲里民C訪談,2013/6/30)
籃球場上打球之年輕人也可由聲量感知其存在:
那邊那個晚上是會吵…可是也不算吵,就是會有聲音。(男性20歲里民D訪談,2013/6/30)
涼亭附近亦有兒童遊具與健康步道,部分民眾仍會接近使用設施,並不會刻意迴避下棋者,但不會加以注視。下棋者也不會阻止他人接近周邊,並有幾人站在涼亭四周留意動靜,當有人接近時,亭中人多半會察看或暫停動作。下棋者與一般使用者維持某種互不干預之默契。下棋者也知道自己跟公園其它活動顯著差異,部分下棋者願意接受簡短訪談,言談中也顯示類似其它運動團體之社會關係與維護領域之心理,如以下引言:
玩大玩小要看個人,有人玩很大,也有很多人只是看熱鬧。警察也會來看,所以我們自己也會注意,但這個涼亭是合法的,是議員出錢蓋的。(52歲男性下棋者E訪談,2013/7/3)
其實你去別的公園看也都有啦。這裡是因為大家都認識,就會有一些規則你會知道…白天大家講話會比較小心(小聲),像我現在跟你講話我就會到外面(涼亭附近空地)來。(55歲男性下棋者F訪談,2013/6/23)
第二種特殊群體是夜間於假山逗留之青少年,屬於3至6人不等之非固定小團體,里民多半是由白天留下之垃圾或設施破壞痕跡,推知其存在,如引言所示:
年輕人晚上無聊才會來公園,不知道是中輟生還是飆車族之類。晚上不想回家就在公園待到天亮。(38歲男性里民G訪談,2013/6/29下午)
接受研究者訪談之兩位夜間在假山聊天之青少年,表示騎車順道來此見朋友,他們有時會喝啤酒,承認有時會亂丟空罐,但自稱並未在此滋事或從事犯罪行為。一般民眾或管理者易將垃圾、空瓶、損壞等環境軌跡,與犯罪活動連結;反覆在鄰里間流傳之論述,也會強化這種對夜間公園行為之負面聯想,也是一種「差異性」之社會建構。
2. 包容他者
受訪者對下棋者呈現兩種觀點,一種認為聚賭行為不佳,應有所限制;另一種無意見,或表現出不置可否態度,與包容心理,無明顯支持者。以下引言反應中立者態度:
我就出來就運動,其它的東西我就…比較不在意啦!(40歲女性里民H訪談,2013/6/30)
他們玩無所謂,是沒有妨礙到我。(45歲男性里民I訪談,2013/6/30)
反正公園就那樣,大家應該都是來放鬆的,那[涼亭]就應該乾淨一點,大家有公德心就可以。(36歲女性里民J訪談,2013/6/25)
這類觀點綜合了市民一般對敏感議題之自我防禦、對特定社群生活形式之尊重與包容(或忍受)、現代社會個人主義下之冷漠心態與「無所謂」態度。綜合來說,下棋者在此對他人不具危險性,夜間較顯著之噪音問題為引起里民抱怨主因。當地一位里長則指出管理困境與默許現況:
公園聚賭問題已有一段時間,警方與里長皆為難,是短期不可能解決的問題。(48歲里長K訪談,2013/7/25)
相較於下棋者,受訪民眾對於KTV社成員抱怨較少,雖然兩者皆因音量引人不滿,但已因接獲抱怨而改進音量問題,故里民態度傾向包容。如以下意見:
就老人家早上八點到十一點會在裡面唱歌。有時候晚上也有人,就是給一些社區的老人家在這邊唱唱歌,消磨時間。(28歲男性里民L訪談,2013/7/13)
那(唱歌)也有一陣子了,以前是有被抗議過,可是他們有改進,很好啊!聲音小很多,覺得就還好!老人家在家也沒事,出來唱唱歌、聊聊天、交朋友沒關係,但不要亂丟垃圾就好。(32歲女性里民M訪談,2013/6/30)
此外,唱歌在文化意象上與其它運動差異也較小。相對的,基於里民對下棋者之距離感,與警方之消極管理,其音量與活動適法性皆未經正式溝通平臺解決。
3. 干預活動
文化多元性並非僅能從包容與默許心理解讀,從反對與干預態度,也可看見建構於不同生活形式之多元價值觀與期望。即使許多受訪者對下棋者無明確或積極之意見,亦有里民建議予以室內化,以減少噪音與對居民影響,如以下引言:
其實只要把那個改到室內就可以了,讓他們去玩沒關係,到室內去就好了,不要在這邊吵人家。有時候講話,白天還好,晚上就很大聲,然後很安靜的時候又非常吵,我們這邊都沒有講,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對了,賭博真的太不好了,別的公園都很好,都沒有啊 !只有我們這邊有,我到士林那邊的公園去看也都沒有。(40歲男性里民N訪談,2013/6/23)
以上受訪者將其視為不良活動,卻仍提出室內化看法,顯示一種介於完全包容與徹底排除之折衷干預心理。里長則以保障公園意象與形象為由,支持將之消弭。公園轄區警察表示下棋者警覺性高、蒐證不易,故難以取締。受訪警察說:
就是每天固定一些時段會來巡一巡,他們就會收斂一點。(33歲分局警察O訪談,2013/6/7)
臺灣治理公園下棋者生態,如同取締攤販情形一般-警民間存在基於默契之展演行為所維繫之非正式管理(Chiu 2013),讓此「非正式性」續存都市。里長與公園處則朝向以公園更新改善此問題。公園所在區之其中一名里長向市府主動提議更新公園計畫,希望同時拆除涼亭與假山以消弭聚賭與夜間犯罪 :
這是在區里座談會的時候我跟市長提的,我說那公園我真的是看不下去了!
(研究者:那你會希望它變成什麼樣子?就是你有沒有一個願景或是…)
有啊!你看像大安森林公園那樣就好了。我覺得那樣很空曠,就覺得很好。(45歲里長P訪談,2013/6/23)
另一區之里長則著重拆除假山,以防止青少年夜間留連,破壞公物:
暑假傍晚至晚間易有青少年聚集,影響周邊居民的寧靜。我覺得公園設計規劃應簡化,避免死角。(48歲里長K訪談,2013/7/25)
總體而言,對於下棋者、唱歌老人與夜間青少年,民眾觀感不一,理解與有批判心理兼有,顯示對公園之文化認知上具備多元性,對於下棋者則有較明確之另地安置提議。最多受訪里民主動提及之公園問題包含垃圾處理、環境整潔、體健設施之不便使用、閱覽室不允許作為雨天活動空間等。可見日常公園使用者關心實質使用,管理單位則關心環境意象與公園水平,公私雙方論述下之公園有所不同。以下探討實質更新計畫與兩套不同訴求之關聯。
六、公園更新計畫之衝擊
社子公園更新包含景觀全面更新,整建涼亭與KTV鐵皮屋。更新計畫對行為與設施之治理重點如下:
(一)強化人與空間之管理
里長之提案受到公園處支持,雙方一致希望消除公園之私領域化行為,並避免民眾長時間在公園逗留、占用,以提升官方理想中之「公共性」。如提案更新之里長所言:
這個公園已經歷史悠久了,二、三十年了!我跟你講樹已經太多了!他們好的意見我會採納,剩下的你不要再去問那些居民了啦!因為他們要的就是直接把他家放在那邊,他們就會覺得很好,但你要想那是一個公園。(45歲里長P訪談,2013/6/23)
訪談顯示KTV社員已有自律,對社區噪音影響已獲控制,接受訪談之巡邏員警也表示檢舉情形後續趨緩,但研究訪談設計單位後發現,KTV室之用電支出,亦為市府更新之主要考量:
他們採社團制,社員一個月交一百塊,也很便宜,夏天他們都在裡面吹冷氣,小小一間一個月電費兩、三萬塊,他們是自己偷接公電,所以吃的都是公家的電。(36歲設計師Q訪談,2014/7/19)
政府採使用者付費原則,計畫將KTV室加裝獨立電錶,此點與國外某些公園之管理政策吻合,考慮保護地方財政,降低管理成本,顯示公園之常民文化無法置外於資本運作邏輯。此外,基於里長與市政府對美好公園之想像,新設計手法減少樹下空間、座椅等領域性強之設計元素,導入觀賞性之景觀美質,如生態池、草坪,以創造有助社區形象之休憩環境,除強化管理,也希望吸引商業進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上述現象皆顯示公園之社會文化永續性乃鑲嵌於經濟脈絡。亦如當地里長所言:
我理想中的公園是「通透明亮」,具備高品味的休閒氛圍,可以進一步帶動周遭環境繁榮。然後旁邊開始賣咖啡,而且我們[(員警與里辦公室)]也不用巡邏這麼辛苦!(45歲里長P訪談,2013/6/23)
公園處主導更新計畫走向,由設計師協助在地方說明會中把關民眾訴求,以降低未來維護難度,也因此對於說明會中民眾提出之機能性需求皆會加以過濾,如增加樹蔭、遮雨棚、進入閱覽室活動等。執行計畫之設計師表示:
對於公園處來說,維護管理是必須優先考量的問題,而我們也以減輕業主維管負擔為我們的責任。(43歲設計師R訪談,2014/7/19)
我們常常作了多過業主的負擔,會被唸,比方他說你們設計的太豐富了,這樣我很難維護,或者生態池必須之水生植栽,作多了,也會被要求改掉。(36歲設計師Q訪談,2014/7/19)
公園處主導更新計畫走向,由設計師協助在地方說明會中把關民眾訴求,以降低未來維護難度,也因此對於說明會中民眾提出之機能性需求皆會加以過濾,如增加樹蔭、遮雨棚、進入閱覽室活動等。執行計畫之設計師表示:
比方民眾說要種樹,我就告訴他:「你知道那邊種樹根本不能活嗎?」或者有時候我知道哪些人在反對這個想法,我就故意叫他發言,讓他們自己吵起來,最後我再出來講話,找一個機會把我們原來想要的方式說出來,這時大家會覺得好像那樣是最好解決方法。(43歲設計師R訪談,2014/7/19)
民眾對更新計畫所提出之需求,不易透過說明會直接實踐,但在會場外透過地方民代協調多可對設計產生影響,更新計畫方案實為政府、民眾與地方民代三方交互影響之結果。具體而言,下棋者之涼亭不屬於原公園設計之一部分,亦多所爭議,但因下棋者眾多,故長年受議員支持,以致計畫最後以合法建物理由將之保留,僅由設計單位予以開放化設計。相似地,公園處與設計單位原欲將KTV社遷到閱覽室,但在民代協助要求鐵皮屋就地合法之下,最終以加設獨立電錶方式管理用電。使用者需求在設計中可實踐度與重要性,除了需求合理性與支持人數,更常取決於團體是否具備主動接觸地方民代以左右政策之智慧與技巧;而民代為尋求地方支持多願意介入協調。地方政治生態影響設施存留與空間設計。
因此社子公園更新計畫決策之「民眾參與」是由公園處主導,受民代協調者角色影響。因此KTV社與下棋者之場所均有條件地被保留,但管理單位以修建強化控制。未妥善整合或較為零星之運動社團需求,包含雨天備案空間、閱覽室使用權、增加樹下空間,皆未實現;夜間青少年慣用之假山,也因缺乏政治支持下之變通方案而確定拆除。更新案以符合官方治理要求與管理目標為主軸,同時連結地方政治與都市發展目標,形成「折衷式場所保存」,對於文化生態同時產生支持及阻礙效果。
(二)計畫對使用者衝擊分析
總結影響社子公園更新主要因素有三-強化行為與設施管理,有利發展目標;順應地方政治,公園之社會文化永續性;鑲嵌於主管單位、民眾、地方民代三方互動之權力結構,與經濟脈絡。三者權力有所不同也影響更新結果-公園處因主導更新案,與相關政治經濟資源,並有專業技術及專業論述之配合,鞏固決策與發揮影響力之機會最高。民代雖有影響力,但過程中仍是被動回應民眾,而非主控整體決策方向。公園使用者在整體權力結構上,除非原有使用、所提需求與官方利益並行不悖,或有能力啟動政治運作,才較易落實需求,或保存自我文化,故居於最大弱勢。
由此可見市民即便有參與公共工程意見表達之自由,在現行地方政治體系下,難能實現純然基於滿足自我或社群喜好而型塑之空間願景,使用者需求需與政府與專業者之維護管理技術成本拉鋸、折衷、妥協,部分市民也需與其他市民之菁英文化想像競爭,並遷就地方政府與投資者意圖透過公園更新帶動周邊土地價值之期望。因此即變涼亭與鐵皮屋獲得保留,公園其餘原有空間將朝高通用性、流通性之模式更新。更新計畫對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各面向衝擊分析如表2。
七、結論與建議:鑲嵌地方政治經濟之社會文化永續性
(一)再檢視差異與多元之意義
本文顯示臺灣鄰里公園之社會文化生態,在強調經濟發展之都市治理趨勢下,實務上並不易單純以場所保存形式獲得保留,而是透過政策導向之公園更新達成「有條件」的文化持續性,可見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面對更新之脆弱與無力,與專業在公園更新上服務市民之侷限度;然而也顯示社會文化永續性之實踐,必須與都市政策與經濟永續性連結(Davidson 2009),並非可獨立存在,亦存在合宜性問題,在都市公共空間中,無可避免需經過政策、社區民眾、社會價值、地方政治多方檢驗。
分析發現社子公園具備文化生態及文化多元性。文化生態表現在地方社團以劃定領域,區分時段方式,共用廣場與綠地,從事舞蹈、武術、體操等休閒活動。特定時段也出現擺攤與青少年群聚等使用,違建與合法涼亭中,也分別出現博弈與唱歌等非正式但固定出現之活動,整體發展出在地化之休閒文化地景。這種為日常生活社會關係與慣習型塑、界定之「再現之空間」(Lefebvre 1992),較某些正式設計之空間,如閱覽室,更貼近里民生活。
在這樣與時形成之文化生態中,不同屬性、階層之民眾,在文化認同上也出現差異-正式社團活動,與邊際性格之下棋者、青少年、唱歌社團,形成主流與地下對比性文化,分析將民眾對待他者之行為表現區分為感知差異、包容他者、干預活動三種,民眾對差異之反應表現在認知與建議層次,未發展出實質介入,或具體排除行動,故形成差異化之活動共存於公園內之現狀,證實更新前公園內文化多元性之存在。
即便如此,社子公園內社區關係與社會互動則顯不足。不同群體對公園之關注多半停留在自身活動便利性,而非整體社區權益,社會互動層次侷限於同質文化群體內,或跨群體之領域協調,跨文化之理解與互動薄弱,人際間缺乏對陌生他者感受與文化之關注。如下棋者忽視自己行為對他人之影響,運動市民也缺乏對他們之關心。此現象亦顯示當地社區意識不足,未能確實達成行為自律與自我管理,以致未能全面影響公園更新計畫。政府也未積極整合複雜需求,基於成本考量、維護管理目標,甚至降低民眾參與程度,控制參與過程,以加速更新,形成由上到下之更新模式。期間延續既有社團活動領域,但未確實協助使用者改善空間,對於地下化社團或群體之使用則趨向控制手法。因此新設計對文化生態雖未全面破壞,但減低了其中文化多元性,也缺乏增進社區關係之具體作法。
社會文化永續性強調多元市民,皆能在都市中獲得維繫他們生活、社會網路與生活方式之機會,藉此促進社會活力與多樣價值(Low, Taplin & Scheld 2005)。公共空間正提供我們學習了解、包容、相互溝通協調之場域。社子公園原有使用,反映出隨時間發展之庶民生活地景,有賴持續之跨社群包容理解,與公部門支持。
(二)未來治理建議
社會觀感常是政府更新公共空間之理由,但也是一種發展論述。觀感態度是集體性社會建構,源自無數個人主觀之情感與情緒表達。我們若要避免社會觀感被不當挪用為一種發展語言,市民使用公共空間便需考量他者之觀感、意象期待與安全感需求。換句話說,文化生態需考量大眾對於都市秩序之期待,小團體次文化必須放在整體都市生活脈絡思考,才能探討持續性問題。社會文化永續性不單只是一個文化團體的問題,必須考量不同群體之觀點與感受,放在社會多元文化價值交互影響動態之脈絡去思考。文化永續性理論告訴我們強勢文化有保護弱勢之道德義務,但其中文化多元性作為評估指標,不應只狹義解釋為主流者對弱勢之同理心,也應包括弱勢文化對他人之尊重,同樣需考量其他人文化,做出自我調適(City of Vancouver 2005)。如此一來,人際間之協助、包容較易在公平公義基礎下達成。
本文發現鄰里公園由日常生活之「空間實踐」(Lefebvre 1992)建構,促成當地文化生態,須作為更新之基礎。更新應該思考包容差異化使用之最適模式,而非完全仰賴標準樣式之「專業設計」,本文田野資料驗證了當代參與式設計之形式化現象,但是本文認為所謂「社區導向」設計方法(Hou & Rio 2003),應該也要更重視因選舉政治與民代角色所產生之另一層地方政治性因素。此外,鄰里公園若採用防禦性過強之設計,對於不合宜群聚活動,有抑制效果,但也容易形成不友善、行為均質、不利於社交互動之空間,繼而降低公園之多元性。建議設計者可以增加夜間照明以提昇夜間活動多元性,並加強動線區劃引導不同使用者,解決部分活動相斥性問題。
地方政府也須體認文化均質、社會互動薄弱之公共空間,也無法真正成就永續都市,因為一個小公園內之文化生態會擴及社會(Steward 1955),缺乏活力之鄰里公園,也意謂都市文化生態之貧乏。社會永續性是都市政策議題(Stren & Polese 2000),政府仍掌握最大權力,故左右文化生態之去留,因此更應該從扶持文化生態,保有文化多元性,培養社區關係、與利於文化永續之場所保存策略等面向去更新公園,投注更多時間與社區協調,而非控制參與過程。一味追求設施美觀與管理便利,將違背鄰里公園設置之本質。
就治理層面而言,田野分析發現鄰里公園具備自我調節性,即里民團體之間,以及人與環境間具高互動性,長期以來發展出挪用時間、空間、社會關係之平衡機制,產生領域界定生態。公部門應破除一種迷思:以為取消某些空間就不會再出現某種使用,或增加某些設施將形成治理困擾。反之,應該創造方便里民使用,讓他們感到受歡迎之公園,以便具自我協調力之社會互動持續發生,繼續型塑更多元性之文化生態;如此亦可減輕地方政府之管理負擔。
我們需要更積極,但折衷式之公園管理,如限制活動時間,協助訂定要求使用者自治自律之空間使用辦法、舉辦有助跨團體互動之社區活動,以創造更高環境共用性,讓公園除了各自為政之小團體以外,也能發展出反映集體性「地方認同」(Proshansky, Fabian & Kaminof 1983)之公園文化,讓當地人能強烈感知且認同這種集體性、脈絡性環境意象,並據以自我評估此處較合適與不合適之行為。一來可使公園文化漸趨近長遠都市發展願景,二來也可將個體對公園之依賴,擴大成對社區之依戀,進而能從社區觀點看待與使用公園,使得臺灣鄰里公園中經由日常生活型塑之社會紋理,透過政府與社區民眾協調過程,可以是建構永續性與包容性都市之社會文化資本。
參考書目
(一)再檢視差異與多元之意義
本文顯示臺灣鄰里公園之社會文化生態,在強調經濟發展之都市治理趨勢下,實務上並不易單純以場所保存形式獲得保留,而是透過政策導向之公園更新達成「有條件」的文化持續性,可見公園社會文化永續性面對更新之脆弱與無力,與專業在公園更新上服務市民之侷限度;然而也顯示社會文化永續性之實踐,必須與都市政策與經濟永續性連結(Davidson 2009),並非可獨立存在,亦存在合宜性問題,在都市公共空間中,無可避免需經過政策、社區民眾、社會價值、地方政治多方檢驗。
分析發現社子公園具備文化生態及文化多元性。文化生態表現在地方社團以劃定領域,區分時段方式,共用廣場與綠地,從事舞蹈、武術、體操等休閒活動。特定時段也出現擺攤與青少年群聚等使用,違建與合法涼亭中,也分別出現博弈與唱歌等非正式但固定出現之活動,整體發展出在地化之休閒文化地景。這種為日常生活社會關係與慣習型塑、界定之「再現之空間」(Lefebvre 1992),較某些正式設計之空間,如閱覽室,更貼近里民生活。
在這樣與時形成之文化生態中,不同屬性、階層之民眾,在文化認同上也出現差異-正式社團活動,與邊際性格之下棋者、青少年、唱歌社團,形成主流與地下對比性文化,分析將民眾對待他者之行為表現區分為感知差異、包容他者、干預活動三種,民眾對差異之反應表現在認知與建議層次,未發展出實質介入,或具體排除行動,故形成差異化之活動共存於公園內之現狀,證實更新前公園內文化多元性之存在。
即便如此,社子公園內社區關係與社會互動則顯不足。不同群體對公園之關注多半停留在自身活動便利性,而非整體社區權益,社會互動層次侷限於同質文化群體內,或跨群體之領域協調,跨文化之理解與互動薄弱,人際間缺乏對陌生他者感受與文化之關注。如下棋者忽視自己行為對他人之影響,運動市民也缺乏對他們之關心。此現象亦顯示當地社區意識不足,未能確實達成行為自律與自我管理,以致未能全面影響公園更新計畫。政府也未積極整合複雜需求,基於成本考量、維護管理目標,甚至降低民眾參與程度,控制參與過程,以加速更新,形成由上到下之更新模式。期間延續既有社團活動領域,但未確實協助使用者改善空間,對於地下化社團或群體之使用則趨向控制手法。因此新設計對文化生態雖未全面破壞,但減低了其中文化多元性,也缺乏增進社區關係之具體作法。
社會文化永續性強調多元市民,皆能在都市中獲得維繫他們生活、社會網路與生活方式之機會,藉此促進社會活力與多樣價值(Low, Taplin & Scheld 2005)。公共空間正提供我們學習了解、包容、相互溝通協調之場域。社子公園原有使用,反映出隨時間發展之庶民生活地景,有賴持續之跨社群包容理解,與公部門支持。
(二)未來治理建議
社會觀感常是政府更新公共空間之理由,但也是一種發展論述。觀感態度是集體性社會建構,源自無數個人主觀之情感與情緒表達。我們若要避免社會觀感被不當挪用為一種發展語言,市民使用公共空間便需考量他者之觀感、意象期待與安全感需求。換句話說,文化生態需考量大眾對於都市秩序之期待,小團體次文化必須放在整體都市生活脈絡思考,才能探討持續性問題。社會文化永續性不單只是一個文化團體的問題,必須考量不同群體之觀點與感受,放在社會多元文化價值交互影響動態之脈絡去思考。文化永續性理論告訴我們強勢文化有保護弱勢之道德義務,但其中文化多元性作為評估指標,不應只狹義解釋為主流者對弱勢之同理心,也應包括弱勢文化對他人之尊重,同樣需考量其他人文化,做出自我調適(City of Vancouver 2005)。如此一來,人際間之協助、包容較易在公平公義基礎下達成。
本文發現鄰里公園由日常生活之「空間實踐」(Lefebvre 1992)建構,促成當地文化生態,須作為更新之基礎。更新應該思考包容差異化使用之最適模式,而非完全仰賴標準樣式之「專業設計」,本文田野資料驗證了當代參與式設計之形式化現象,但是本文認為所謂「社區導向」設計方法(Hou & Rio 2003),應該也要更重視因選舉政治與民代角色所產生之另一層地方政治性因素。此外,鄰里公園若採用防禦性過強之設計,對於不合宜群聚活動,有抑制效果,但也容易形成不友善、行為均質、不利於社交互動之空間,繼而降低公園之多元性。建議設計者可以增加夜間照明以提昇夜間活動多元性,並加強動線區劃引導不同使用者,解決部分活動相斥性問題。
地方政府也須體認文化均質、社會互動薄弱之公共空間,也無法真正成就永續都市,因為一個小公園內之文化生態會擴及社會(Steward 1955),缺乏活力之鄰里公園,也意謂都市文化生態之貧乏。社會永續性是都市政策議題(Stren & Polese 2000),政府仍掌握最大權力,故左右文化生態之去留,因此更應該從扶持文化生態,保有文化多元性,培養社區關係、與利於文化永續之場所保存策略等面向去更新公園,投注更多時間與社區協調,而非控制參與過程。一味追求設施美觀與管理便利,將違背鄰里公園設置之本質。
就治理層面而言,田野分析發現鄰里公園具備自我調節性,即里民團體之間,以及人與環境間具高互動性,長期以來發展出挪用時間、空間、社會關係之平衡機制,產生領域界定生態。公部門應破除一種迷思:以為取消某些空間就不會再出現某種使用,或增加某些設施將形成治理困擾。反之,應該創造方便里民使用,讓他們感到受歡迎之公園,以便具自我協調力之社會互動持續發生,繼續型塑更多元性之文化生態;如此亦可減輕地方政府之管理負擔。
我們需要更積極,但折衷式之公園管理,如限制活動時間,協助訂定要求使用者自治自律之空間使用辦法、舉辦有助跨團體互動之社區活動,以創造更高環境共用性,讓公園除了各自為政之小團體以外,也能發展出反映集體性「地方認同」(Proshansky, Fabian & Kaminof 1983)之公園文化,讓當地人能強烈感知且認同這種集體性、脈絡性環境意象,並據以自我評估此處較合適與不合適之行為。一來可使公園文化漸趨近長遠都市發展願景,二來也可將個體對公園之依賴,擴大成對社區之依戀,進而能從社區觀點看待與使用公園,使得臺灣鄰里公園中經由日常生活型塑之社會紋理,透過政府與社區民眾協調過程,可以是建構永續性與包容性都市之社會文化資本。
參考書目
- 內政部營建署,1999,《公園綠地管理及設施維護手冊》。臺北:內政部營建署。
- 禾拓規劃設計顧問公司,2013,《臺北市申辦2016世界設計之都基礎建設領域亮點綠地新意象與生活體驗設計—公園使用者與管理者需求導入公園更新設計探討階段成果第四次修正報告書》。未出版。
- 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2015,為民服務白皮書。http://pkl.gov.taipei/ct.asp?xItem=114514&CtNode=46915&mp=106011,取用日期:2015年1月20日。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2014,社子島開發計畫。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9&Page=4104,取用日期:2014年12月20日。
- 李素馨、張淑貞、林妮瑱,2006,〈臺中都會公園夜間遊客遊憩動機與安全認知之研究〉。《造園景觀學報》3(12): 21-40。
- 林憬鴻,2008,《績優鄰里公園社區自主參與管理維護之研究:以臺北市松山區民有一號、二號、三號公園為例》。臺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
- 邱啟新,2012,”Excluding the elderly: Designs and discourses of urban parks.”。《設計研究學報》5: 79-89。
- 侯錦雄,1998,〈行政區差異與鄰里公園使用之比較:以臺中市為例〉。《造園學報》5(1): 89-103。
- 黃武達,1996,《臺灣近代都市計畫之研究論文集》。臺北:臺灣都市史研究室。
- 凌德麟,2013,〈臺灣造園形式演進及現代景觀專業發展之回顧〉。《造園景觀雜誌》77: 3-18。
- 莊雅仲,2005,〈五餅二魚:社區運動與都市生活〉。《社會學研究》116: 176-197。
- 郭瓊瑩,2013,〈臺灣景觀發展簡史:政策、民生、專業、趨勢〉。《造園景觀雜誌》77: 19-28。
- 劉依晴、蔡清文,2015,「限建半世紀」社子島無法發展,居民怨像是二等公民。東森新聞報。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16/452506.htm#ixzz3PLjTPqQg,取用日期:2015年1月20日。
- 黃孫權,2012,《綠色推土機:九零年代臺北的違建、公園、自然、房地產與制度化地景》。臺北:破周報。
- 廖淑婷,2003,《權力與空間型塑之研究-以臺北市都市公園為例》。臺北:國立政治大學中國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 蔡厚男,1991,《臺灣都市公園的建制歷程,1895-1987》。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
- Barker, R. G., 1968, Ecological psychology: Concepts and methods for studying the environment of human behavior. Palo Alto,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Bromley, R., 1978, “Introduction - the urban informal sector: Why is it worth discussing?” World Development 6(9): 1033-1039.
- Butzer, K. W., 1989, “Cultural Ecology.” Pp.192-208 in Geography in America, edited by Gaile, G. L. & C. J. Willmott, ed. Columbus, OH: Merrill.
- Castree, N. and Braun, D., 1998, Remaking reality: nature at the millennium. London: Routledge.
- Chiu, C., 2013, “Informal management, interactive performance: Street vendors and police in a Taipei Night Market.”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Planning Review 35(4): 335-352.
- City of Vancouver, 2005, Policy report: definition of social sustainability. Vancouver: City of Vancouver.
- Fenster, T., 2004, The global city and the holy city: Narratives on planning, knowledge, and diversity. London: Pearson.
- Geertz, C., 1973,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Selected essays. New York: Basic Books.
- Harvey, D., 2005, A brief history of Neoliberali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Hou, J., & Rios, M., 2003, “Community-driven place making: the Social practice of participatory design in the making of Union Point Park.” 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57(1): 19-27.
- Krueger, R. & Agyeman, J., 2005, “Sustainability schizophrenia or ‘actually existing sustainabilities?’ Toward a broader understanding of the politics and promise of urban sustainability in the US.” Geoforum 34(4): 410-417.
- Ittelson, W.H., Rivlin, L. G. & Proshansky, H. M., 1976, “The use of behavioral maps in Environmental Psychology.” Pp. 340-351 in Environmental Psychology: Man and his physical setting, edited by Proshansky, H. M., W. H. Ittelson, & L. G. Rivlin, ed. 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 Lefebvre, H., 1992,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New York: Wiley-Blackwell.
- Low, S., 2000, On the plaza: the Politics of public space and culture. Austin, TX: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 Low, S., Taplin, D., & Scheld, S., 2005, Rethinking urban parks: Public space and cultural Diversity. Austin, TX: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 Mayor of Sydney, 2008, “Media statement: Sustainable Sydney 2030: a green revolution.” http://cdn.sydney2030.com.au/documents/2030-Vision-Complete.pdf (Date visited: December 10, 2014).
- McKenzie, S., 2004, “Social sustainability: towards some definitions.” in Working paper series, No. 27 of Hawke Research Institute, 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 http://www.unisa.edu.au/hawkeinstitute/publications (Date visited: December 10, 2014).
- Marne, P., 2001, “Whose public space was it anyway? Class, gender and ethnicity in the creation of Sefton and Stanley Parks, Liverpool, 1858-1872.” Social and Cultural Geography 2(4): 421-443.
- Massey, D., 1994, Space, place, and gender.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 Proshansky, H. M., Fabian, A. K. & Kaminoff, R., 1983, “Place-identity: Physical world socialization of the self."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Psychology 3: 57-83.
- Sommer, R., & Sommer, B. B., 2001, A practical guide to behavioral research.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Steward, J. H., 1972, Theory of culture change: The methodology of multilinear evolution. Illinois: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 Stren, R. & Polese, M., 2000, “Understanding the new sociocultural dynamics of cities: Comparative urban policy in a global context.” Pp. 3-38 in The social sustainability of cities: Diversity and the management of change, edited by M. Polese & R. Stren, ed.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 Stodolska, M., Shinew, K. J., Acevedo, J. C., & Izenstark, D., 2011, “Perceptions of urban parks as havens and contested terrains by Mexican-Americans in Chicago neighborhoods.” Leisure Sciences 33(2):103-126.
- Swyngedouw, E., 2007, “Impossible ‘sustainability’ and the post political condition.” Pp. 13-40 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aradox: Urban political economic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edited by R. Krueger & D. Gibbs, ed. London: Guilford Press.
- Zimmerer, K. S., 2015, “Cultural Ecology and Human Ecology.” http://www.oxfordbibliographies.com/view/document/obo-9780199874002/obo-9780199874002-0041.xml (Date visited: Feb 7, 2015).
- Whyte, W., 1980, The social life of small urban spaces. New York: Project for public spaces.
註解
- 研究由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103學年度學術研究計畫經費補助(A0103009)。
-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 因此在研究方法上,以說明空間行為之地理分佈為目的之「行為地圖」,可有效了解社子公園之文化生態,將於研究方法一節說明。
- 後面將說明下棋活動在本公園之特殊性。
- 事實上許多鄰里公園亦有此行為,惟此公園人數較一般公園為多。
- 另兩里距公園較遠,使用者較少,該兩里長對此案無意見。
全文下載 |